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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OT
[26271] 2020-10-09_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总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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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10-09_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总结
计
算
机
网
络
基
础
知
识
总
结
L
i
n
u
x
学
习
2
0
2
0
-
1
0
-
0
9
以
下
文
章
来
源
于
杰
哥
的
I
T
之
旅
,
作
者
J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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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
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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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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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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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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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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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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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7
8
1
5
5
5
.
h
t
m
l
阅
读
目
录
阅
读
目
录
1
.
网
络
层
次
划
分
2
.
O
S
I
七
层
网
络
模
型
3
.
I
P
地
址
4
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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掩
码
及
网
络
划
分
5
.
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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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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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
R
P
协
议
6
.
路
由
选
择
协
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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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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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
议
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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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
D
P
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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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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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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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
P
协
议
1
2
.
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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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
协
议
1
3
.
一
个
举
例
计
算
机
网
络
学
习
的
核
心
内
容
就
是
网
络
协
议
的
学
习
。
网
络
协
议
是
为
计
算
机
网
络
中
进
行
数
据
交
换
而
建
立
的
规
则
、
标
准
或
者
说
是
约
定
的
集
合
。
因
为
不
同
用
户
的
数
据
终
端
可
能
采
取
的
字
符
集
是
不
同
的
,
两
者
需
要
进
行
通
信
,
必
须
要
在
一
定
的
标
准
上
进
行
。
一
个
很
形
象
地
比
喻
就
是
我
们
的
语
言
,
我
们
大
天
朝
地
广
人
多
,
地
方
性
语
言
也
非
常
丰
富
,
而
且
方
言
之
间
差
距
巨
大
。
A
地
区
的
方
言
可
能
B
地
区
的
人
根
本
无
法
接
受
,
所
以
我
们
要
为
全
国
人
名
进
行
沟
通
建
立
一
个
语
言
标
准
,
这
就
是
我
们
的
普
通
话
的
作
用
。
同
样
,
放
眼
全
球
,
我
们
与
外
国
友
人
沟
通
的
标
准
语
言
是
英
语
,
所
以
我
们
才
要
苦
逼
的
学
习
英
语
。
计
算
机
网
络
协
议
同
我
们
的
语
言
一
样
,
多
种
多
样
。
而
A
R
P
A
公
司
与
1
9
7
7
年
到
1
9
7
9
年
推
出
了
一
种
名
为
A
R
P
A
N
E
T
的
网
络
协
议
受
到
了
广
泛
的
热
捧
,
其
中
最
主
要
的
原
因
就
是
它
推
出
了
人
尽
皆
知
的
T
C
P
/
I
P
标
准
网
络
协
议
。
目
前
T
C
P
/
I
P
协
议
已
经
成
为
I
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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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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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
的
“
通
用
语
言
”
,
下
图
为
不
同
计
算
机
群
之
间
利
用
T
C
P
/
I
P
进
行
通
信
的
示
意
图
。
杰
哥
的
杰
哥
的
I
T
之
旅
之
旅
.
一
名
致
力
于
在
技
术
道
路
上
的
终
身
学
习
者
、
实
践
者
、
分
享
者
,
一
位
忙
起
来
又
偶
尔
偷
懒
的
原
创
博
主
,
一
个
偶
尔
无
聊
又
偶
尔
幽
默
的
少
年
。
1
、
网
络
层
次
划
分
、
网
络
层
次
划
分
为
了
使
不
同
计
算
机
厂
家
生
产
的
计
算
机
能
够
相
互
通
信
,
以
便
在
更
大
的
范
围
内
建
立
计
算
机
网
络
,
国
际
标
准
化
组
织
(
I
S
O
)
在
1
9
7
8
年
提
出
了
“
开
放
系
统
互
联
参
考
模
型
”
,
即
著
名
的
O
S
I
/
R
M
模
型
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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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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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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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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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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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
计
算
机
网
络
体
系
结
构
的
通
信
协
议
划
分
为
七
层
,
自
下
而
上
依
次
为
:
物
理
层
(
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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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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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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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
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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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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层
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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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
、
网
络
层
(
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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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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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
k
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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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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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
)
、
传
输
层
(
T
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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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
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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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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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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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
)
、
会
话
层
(
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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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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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
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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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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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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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
)
、
表
示
层
(
P
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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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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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
)
、
应
用
层
(
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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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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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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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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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
)
。
其
中
第
四
层
完
成
数
据
传
送
服
务
,
上
面
三
层
面
向
用
户
。
除
了
标
准
的
O
S
I
七
层
模
型
以
外
,
常
见
的
网
络
层
次
划
分
还
有
T
C
P
/
I
P
四
层
协
议
以
及
T
C
P
/
I
P
五
层
协
议
,
它
们
之
间
的
对
应
关
系
如
下
图
所
示
:
2
、
、
O
S
I
七
层
网
络
模
型
七
层
网
络
模
型
T
C
P
/
I
P
协
议
毫
无
疑
问
是
互
联
网
的
基
础
协
议
,
没
有
它
就
根
本
不
可
能
上
网
,
任
何
和
互
联
网
有
关
的
操
作
都
离
不
开
T
C
P
/
I
P
协
议
。
不
管
是
O
S
I
七
层
模
型
还
是
T
C
P
/
I
P
的
四
层
、
五
层
模
型
,
每
一
层
中
都
要
自
己
的
专
属
协
议
,
完
成
自
己
相
应
的
工
作
以
及
与
上
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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级
之
间
进
行
沟
通
。
由
于
O
S
I
七
层
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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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
网
络
的
标
准
层
次
划
分
,
所
以
我
们
以
O
S
I
七
层
模
型
为
例
从
下
向
上
进
行
一
一
介
绍
。
1
)
物
理
层
(
)
物
理
层
(
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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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
)
激
活
、
维
持
、
关
闭
通
信
端
点
之
间
的
机
械
特
性
、
电
气
特
性
、
功
能
特
性
以
及
过
程
特
性
。
该
层
为
上
层
协
议
提
供
了
一
个
传
输
数
据
的
可
靠
该
层
为
上
层
协
议
提
供
了
一
个
传
输
数
据
的
可
靠
的
物
理
媒
体
。
简
单
的
说
,
物
理
层
确
保
原
始
的
数
据
可
在
各
种
物
理
媒
体
上
传
输
。
的
物
理
媒
体
。
简
单
的
说
,
物
理
层
确
保
原
始
的
数
据
可
在
各
种
物
理
媒
体
上
传
输
。
物
理
层
记
住
两
个
重
要
的
设
备
名
称
,
中
继
器
(
R
e
p
e
a
t
e
r
,
也
叫
放
大
器
)
和
集
线
器
。
2
)
数
据
链
路
层
(
)
数
据
链
路
层
(
D
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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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
i
n
k
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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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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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
)
)
数
据
链
路
层
在
物
理
层
提
供
的
服
务
的
基
础
上
向
网
络
层
提
供
服
务
,
其
最
基
本
的
服
务
是
将
源
自
网
络
层
来
的
数
据
可
靠
地
传
输
到
相
邻
节
点
的
目
标
机
网
络
层
。
为
达
到
这
一
目
的
,
数
据
链
路
必
须
具
备
一
系
列
相
应
的
功
能
,
主
要
有
:
如
何
将
数
据
组
合
成
数
据
块
,
在
数
据
链
路
层
中
称
这
种
数
据
块
为
帧
(
f
r
a
m
e
)
,
帧
是
数
据
链
路
层
的
传
送
单
位
;
如
何
控
制
帧
在
物
理
信
道
上
的
传
输
,
包
括
如
何
处
理
传
输
差
错
,
如
何
调
节
发
送
速
率
以
使
与
接
收
方
相
匹
配
;
以
及
在
两
个
网
络
实
体
之
间
提
供
数
据
链
路
通
路
的
建
立
、
维
持
和
释
放
的
管
理
。
数
据
链
路
层
在
不
可
靠
的
物
理
介
质
上
提
供
可
靠
的
传
输
。
该
层
的
作
用
包
括
:
物
理
地
址
寻
址
、
数
据
的
成
帧
、
流
量
控
制
、
数
据
的
检
错
、
重
发
等
。
有
关
数
据
链
路
层
的
重
要
知
识
点
:
1
>
数
据
链
路
层
为
网
络
层
提
供
可
靠
的
数
据
传
输
;
数
据
链
路
层
为
网
络
层
提
供
可
靠
的
数
据
传
输
;
2
>
基
本
数
据
单
位
为
帧
;
基
本
数
据
单
位
为
帧
;
3
>
主
要
的
协
议
:
以
太
网
协
议
;
主
要
的
协
议
:
以
太
网
协
议
;
4
>
两
个
重
要
设
备
名
称
:
网
桥
和
交
换
机
。
两
个
重
要
设
备
名
称
:
网
桥
和
交
换
机
。
3
)
网
络
层
(
)
网
络
层
(
N
e
t
w
o
r
k
L
a
y
e
r
)
)
网
络
层
的
目
的
是
实
现
两
个
端
系
统
之
间
的
数
据
透
明
传
送
,
具
体
功
能
包
括
寻
址
和
路
由
选
择
、
连
接
的
建
立
、
保
持
和
终
止
等
。
它
提
供
的
服
务
使
传
输
层
不
需
要
了
解
网
络
中
的
数
据
传
输
和
交
换
技
术
。
如
果
您
想
用
尽
量
少
的
词
来
记
住
网
络
层
,
那
就
是
“
路
径
选
择
、
路
由
及
逻
辑
寻
址
”
。
网
络
层
中
涉
及
众
多
的
协
议
,
其
中
包
括
最
重
要
的
协
议
,
也
是
T
C
P
/
I
P
的
核
心
协
议
—
—
I
P
协
议
。
I
P
协
议
非
常
简
单
,
仅
仅
提
供
不
可
靠
、
无
连
接
的
传
送
服
务
。
I
P
协
议
的
主
要
功
能
有
:
无
连
接
数
据
报
传
输
、
数
据
报
路
由
选
择
和
差
错
控
制
。
与
I
P
协
议
配
套
使
用
实
现
其
功
能
的
还
有
地
址
解
析
协
议
A
R
P
、
逆
地
址
解
析
协
议
R
A
R
P
、
因
特
网
报
文
协
议
I
C
M
P
、
因
特
网
组
管
理
协
议
I
G
M
P
。
具
体
的
协
议
我
们
会
在
接
下
来
的
部
分
进
行
总
结
,
有
关
网
络
层
的
重
点
为
:
1
>
网
络
层
负
责
对
子
网
间
的
数
据
包
进
行
路
由
选
择
。
此
外
,
网
络
层
还
可
以
实
现
拥
塞
控
制
、
网
际
互
连
等
功
能
;
网
络
层
负
责
对
子
网
间
的
数
据
包
进
行
路
由
选
择
。
此
外
,
网
络
层
还
可
以
实
现
拥
塞
控
制
、
网
际
互
连
等
功
能
;
2
>
基
本
数
据
单
位
为
基
本
数
据
单
位
为
I
P
数
据
报
;
数
据
报
;
3
>
包
含
的
主
要
协
议
:
包
含
的
主
要
协
议
:
I
P
协
议
(
协
议
(
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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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
e
r
n
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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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
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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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
o
c
o
l
,
因
特
网
互
联
协
议
)
,
因
特
网
互
联
协
议
)
;
I
C
M
P
协
议
(
协
议
(
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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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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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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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
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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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
t
r
o
l
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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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
s
a
g
e
P
r
o
t
o
c
o
l
,
因
特
网
控
制
报
文
协
议
)
,
因
特
网
控
制
报
文
协
议
)
;
A
R
P
协
议
(
协
议
(
A
d
d
r
e
s
s
R
e
s
o
l
u
t
i
o
n
P
r
o
t
o
c
o
l
,
地
址
解
析
协
议
)
,
地
址
解
析
协
议
)
;
R
A
R
P
协
议
(
协
议
(
R
e
v
e
r
s
e
A
d
d
r
e
s
s
R
e
s
o
l
u
t
i
o
n
P
r
o
t
o
c
o
l
,
逆
地
址
解
析
协
议
)
。
,
逆
地
址
解
析
协
议
)
。
4
>
重
要
的
设
备
:
路
由
器
。
重
要
的
设
备
:
路
由
器
。
4
)
传
输
层
(
)
传
输
层
(
T
r
a
n
s
p
o
r
t
L
a
y
e
r
)
)
第
一
个
端
到
端
,
即
主
机
到
主
机
的
层
次
。
传
输
层
负
责
将
上
层
数
据
分
段
并
提
供
端
到
端
的
、
可
靠
的
或
不
可
靠
的
传
输
。
此
外
,
传
输
层
还
要
处
理
端
到
端
的
差
错
控
制
和
流
量
控
制
问
题
。
传
输
层
的
任
务
是
根
据
通
信
子
网
的
特
性
,
最
佳
的
利
用
网
络
资
源
,
为
两
个
端
系
统
的
会
话
层
之
间
,
提
供
建
立
、
维
护
和
取
消
传
输
连
接
的
功
能
,
负
责
端
到
端
的
可
靠
数
据
传
输
。
在
这
一
层
,
信
息
传
送
的
协
议
数
据
单
元
称
为
段
或
报
文
。
网
络
层
只
是
根
据
网
络
地
址
将
源
结
点
发
出
的
数
据
包
传
送
到
目
的
结
点
,
而
传
输
层
则
负
责
将
数
据
可
靠
地
传
送
到
相
应
的
端
口
。
有
关
网
络
层
的
重
点
:
1
>
传
输
层
负
责
将
上
层
数
据
分
段
并
提
供
端
到
端
的
、
可
靠
的
或
不
可
靠
的
传
输
以
及
端
到
端
的
差
错
控
制
和
流
量
控
制
问
题
;
传
输
层
负
责
将
上
层
数
据
分
段
并
提
供
端
到
端
的
、
可
靠
的
或
不
可
靠
的
传
输
以
及
端
到
端
的
差
错
控
制
和
流
量
控
制
问
题
;
2
>
包
含
的
主
要
协
议
:
包
含
的
主
要
协
议
:
T
C
P
协
议
(
协
议
(
T
r
a
n
s
m
i
s
s
i
o
n
C
o
n
t
r
o
l
P
r
o
t
o
c
o
l
,
传
输
控
制
协
议
)
、
,
传
输
控
制
协
议
)
、
U
D
P
协
议
(
协
议
(
U
s
e
r
D
a
t
a
g
r
a
m
P
r
o
t
o
c
o
l
,
用
,
用
户
数
据
报
协
议
)
;
户
数
据
报
协
议
)
;
3
>
重
要
设
备
:
网
关
。
重
要
设
备
:
网
关
。
5
)
会
话
层
)
会
话
层
会
话
层
管
理
主
机
之
间
的
会
话
进
程
,
即
负
责
建
立
、
管
理
、
终
止
进
程
之
间
的
会
话
。
会
话
层
还
利
用
在
数
据
中
插
入
校
验
点
来
实
现
数
据
的
同
步
。
6
)
表
示
层
)
表
示
层
表
示
层
对
上
层
数
据
或
信
息
进
行
变
换
以
保
证
一
个
主
机
应
用
层
信
息
可
以
被
另
一
个
主
机
的
应
用
程
序
理
解
。
表
示
层
的
数
据
转
换
包
括
数
据
的
加
密
、
压
缩
、
格
式
转
换
等
。
7
)
应
用
层
)
应
用
层
为
操
作
系
统
或
网
络
应
用
程
序
提
供
访
问
网
络
服
务
的
接
口
。
会
话
层
、
表
示
层
和
应
用
层
重
点
:
1
>
数
据
传
输
基
本
单
位
为
报
文
;
数
据
传
输
基
本
单
位
为
报
文
;
2
>
包
含
的
主
要
协
议
:
包
含
的
主
要
协
议
:
F
T
P
(
文
件
传
送
协
议
)
、
(
文
件
传
送
协
议
)
、
T
e
l
n
e
t
(
远
程
登
录
协
议
)
、
(
远
程
登
录
协
议
)
、
D
N
S
(
域
名
解
析
协
议
)
、
(
域
名
解
析
协
议
)
、
S
M
T
P
(
邮
件
传
送
协
(
邮
件
传
送
协
议
)
,
议
)
,
P
O
P
3
协
议
(
邮
局
协
议
)
,
协
议
(
邮
局
协
议
)
,
H
T
T
P
协
议
(
协
议
(
H
y
p
e
r
T
e
x
t
T
r
a
n
s
f
e
r
P
r
o
t
o
c
o
l
)
。
)
。
3
、
、
I
P
地
址
地
址
1
)
网
络
地
址
)
网
络
地
址
I
P
地
址
由
网
络
号
(
包
括
子
网
号
)
和
主
机
号
组
成
,
网
络
地
址
的
主
机
号
为
全
0
,
网
络
地
址
代
表
着
整
个
网
络
。
2
)
广
播
地
址
)
广
播
地
址
广
播
地
址
通
常
称
为
直
接
广
播
地
址
,
是
为
了
区
分
受
限
广
播
地
址
。
广
播
地
址
与
网
络
地
址
的
主
机
号
正
好
相
反
,
广
播
地
址
中
,
主
机
号
为
全
1
。
当
向
某
个
网
络
的
广
播
地
址
发
送
消
息
时
,
该
网
络
内
的
所
有
主
机
都
能
收
到
该
广
播
消
息
。
3
)
组
播
地
址
)
组
播
地
址
D
类
地
址
就
是
组
播
地
址
。
先
回
忆
下
A
,
B
,
C
,
D
类
地
址
吧
:
A
类
地
址
以
0
0
开
头
,
第
一
个
字
节
作
为
网
络
号
,
地
址
范
围
为
:
0
.
0
.
0
.
0
~
1
2
7
.
2
5
5
.
2
5
5
.
2
5
5
;
B
类
地
址
以
1
0
开
头
,
前
两
个
字
节
作
为
网
络
号
,
地
址
范
围
是
:
1
2
8
.
0
.
0
.
0
~
1
9
1
.
2
5
5
.
2
5
5
.
2
5
5
;
C
类
地
址
以
1
1
0
开
头
,
前
三
个
字
节
作
为
网
络
号
,
地
址
范
围
是
:
1
9
2
.
0
.
0
.
0
~
2
2
3
.
2
5
5
.
2
5
5
.
2
5
5
。
D
类
地
址
以
1
1
1
0
开
头
,
地
址
范
围
是
2
2
4
.
0
.
0
.
0
~
2
3
9
.
2
5
5
.
2
5
5
.
2
5
5
,
D
类
地
址
作
为
组
播
地
址
(
一
对
多
的
通
信
)
;
E
类
地
址
以
1
1
1
1
开
头
,
地
址
范
围
是
2
4
0
.
0
.
0
.
0
~
2
5
5
.
2
5
5
.
2
5
5
.
2
5
5
,
E
类
地
址
为
保
留
地
址
,
供
以
后
使
用
。
注
:
只
有
A
,
B
,
C
有
网
络
号
和
主
机
号
之
分
,
D
类
地
址
和
E
类
地
址
没
有
划
分
网
络
号
和
主
机
号
。
4
)
)
2
5
5
.
2
5
5
.
2
5
5
.
2
5
5
该
I
P
地
址
指
的
是
受
限
的
广
播
地
址
。
受
限
广
播
地
址
与
一
般
广
播
地
址
(
直
接
广
播
地
址
)
的
区
别
在
于
,
受
限
广
播
地
址
只
能
用
于
本
地
网
络
,
路
由
器
不
会
转
发
以
受
限
广
播
地
址
为
目
的
地
址
的
分
组
;
一
般
广
播
地
址
既
可
在
本
地
广
播
,
也
可
跨
网
段
广
播
。
例
如
:
主
机
1
9
2
.
1
6
8
.
1
.
1
/
3
0
上
的
直
接
广
播
数
据
包
后
,
另
外
一
个
网
段
1
9
2
.
1
6
8
.
1
.
5
/
3
0
也
能
收
到
该
数
据
报
;
若
发
送
受
限
广
播
数
据
报
,
则
不
能
收
到
。
注
:
一
般
的
广
播
地
址
(
直
接
广
播
地
址
)
能
够
通
过
某
些
路
由
器
(
当
然
不
是
所
有
的
路
由
器
)
,
而
受
限
的
广
播
地
址
不
能
通
过
路
由
器
。
5
)
)
0
.
0
.
0
.
0
常
用
于
寻
找
自
己
的
I
P
地
址
,
例
如
在
我
们
的
R
A
R
P
,
B
O
O
T
P
和
D
H
C
P
协
议
中
,
若
某
个
未
知
I
P
地
址
的
无
盘
机
想
要
知
道
自
己
的
I
P
地
址
,
它
就
以
2
5
5
.
2
5
5
.
2
5
5
.
2
5
5
为
目
的
地
址
,
向
本
地
范
围
(
具
体
而
言
是
被
各
个
路
由
器
屏
蔽
的
范
围
内
)
的
服
务
器
发
送
I
P
请
求
分
组
。
6
)
回
环
地
址
)
回
环
地
址
1
2
7
.
0
.
0
.
0
/
8
被
用
作
回
环
地
址
,
回
环
地
址
表
示
本
机
的
地
址
,
常
用
于
对
本
机
的
测
试
,
用
的
最
多
的
是
1
2
7
.
0
.
0
.
1
。
7
)
)
A
、
、
B
、
、
C
类
私
有
地
址
类
私
有
地
址
私
有
地
址
(
p
r
i
v
a
t
e
a
d
d
r
e
s
s
)
也
叫
专
用
地
址
,
它
们
不
会
在
全
球
使
用
,
只
具
有
本
地
意
义
。
A
类
私
有
地
址
:
1
0
.
0
.
0
.
0
/
8
,
范
围
是
:
1
0
.
0
.
0
.
0
~
1
0
.
2
5
5
.
2
5
5
.
2
5
5
B
类
私
有
地
址
:
1
7
2
.
1
6
.
0
.
0
/
1
2
,
范
围
是
:
1
7
2
.
1
6
.
0
.
0
~
1
7
2
.
3
1
.
2
5
5
.
2
5
5
C
类
私
有
地
址
:
1
9
2
.
1
6
8
.
0
.
0
/
1
6
,
范
围
是
:
1
9
2
.
1
6
8
.
0
.
0
~
1
9
2
.
1
6
8
.
2
5
5
.
2
5
5
4
、
子
网
掩
码
及
网
络
划
分
、
子
网
掩
码
及
网
络
划
分
随
着
互
连
网
应
用
的
不
断
扩
大
,
原
先
的
I
P
v
4
的
弊
端
也
逐
渐
暴
露
出
来
,
即
网
络
号
占
位
太
多
,
而
主
机
号
位
太
少
,
所
以
其
能
提
供
的
主
机
地
址
也
越
来
越
稀
缺
,
目
前
除
了
使
用
N
A
T
在
企
业
内
部
利
用
保
留
地
址
自
行
分
配
以
外
,
通
常
都
对
一
个
高
类
别
的
I
P
地
址
进
行
再
划
分
,
以
形
成
多
个
子
网
,
提
供
给
不
同
规
模
的
用
户
群
使
用
。
这
里
主
要
是
为
了
在
网
络
分
段
情
况
下
有
效
地
利
用
I
P
地
址
,
通
过
对
主
机
号
的
高
位
部
分
取
作
为
子
网
号
,
从
通
常
的
网
络
位
界
限
中
扩
展
或
压
缩
子
网
掩
码
,
用
来
创
建
某
类
地
址
的
更
多
子
网
。
但
创
建
更
多
的
子
网
时
,
在
每
个
子
网
上
的
可
用
主
机
地
址
数
目
会
比
原
先
减
少
。
什
么
是
子
网
掩
码
?
什
么
是
子
网
掩
码
?
子
网
掩
码
是
标
志
两
个
I
P
地
址
是
否
同
属
于
一
个
子
网
的
,
也
是
3
2
位
二
进
制
地
址
,
其
每
一
个
为
1
代
表
该
位
是
网
络
位
,
为
0
代
表
主
机
位
。
它
和
I
P
地
址
一
样
也
是
使
用
点
式
十
进
制
来
表
示
的
。
如
果
两
个
I
P
地
址
在
子
网
掩
码
的
按
位
与
的
计
算
下
所
得
结
果
相
同
,
即
表
明
它
们
共
属
于
同
一
子
网
中
。
在
计
算
子
网
掩
码
时
,
我
们
要
注
意
在
计
算
子
网
掩
码
时
,
我
们
要
注
意
I
P
地
址
中
的
保
留
地
址
,
即
地
址
中
的
保
留
地
址
,
即
“
0
”
地
址
和
广
播
地
址
,
它
们
是
指
主
机
地
址
或
网
络
地
址
全
为
地
址
和
广
播
地
址
,
它
们
是
指
主
机
地
址
或
网
络
地
址
全
为
“
0
”
或
或
“
1
”
时
的
时
的
I
P
地
址
,
它
们
代
表
着
本
网
络
地
址
和
广
播
地
址
,
一
般
是
不
能
被
计
算
在
内
的
。
地
址
,
它
们
代
表
着
本
网
络
地
址
和
广
播
地
址
,
一
般
是
不
能
被
计
算
在
内
的
。
子
网
掩
码
的
计
算
:
子
网
掩
码
的
计
算
:
对
于
无
须
再
划
分
成
子
网
的
I
P
地
址
来
说
,
其
子
网
掩
码
非
常
简
单
,
即
按
照
其
定
义
即
可
写
出
:
如
某
B
类
I
P
地
址
为
1
0
.
1
2
.
3
.
0
,
无
须
再
分
割
子
网
,
则
该
I
P
地
址
的
子
网
掩
码
2
5
5
.
2
5
5
.
0
.
0
。
如
果
它
是
一
个
C
类
地
址
,
则
其
子
网
掩
码
为
2
5
5
.
2
5
5
.
2
5
5
.
0
。
其
它
类
推
,
不
再
详
述
。
下
面
我
们
关
键
要
介
绍
的
是
一
个
I
P
地
址
,
还
需
要
将
其
高
位
主
机
位
再
作
为
划
分
出
的
子
网
网
络
号
,
剩
下
的
是
每
个
子
网
的
主
机
号
,
这
时
该
如
何
进
行
每
个
子
网
的
掩
码
计
算
。
下
面
总
结
一
下
有
关
子
网
掩
码
和
网
络
划
分
常
见
的
面
试
考
题
:
1
)
利
用
子
网
数
来
计
算
)
利
用
子
网
数
来
计
算
在
求
子
网
掩
码
之
前
必
须
先
搞
清
楚
要
划
分
的
子
网
数
目
,
以
及
每
个
子
网
内
的
所
需
主
机
数
目
。
(
1
)
将
子
网
数
目
转
化
为
二
进
制
来
表
示
;
如
欲
将
B
类
I
P
地
址
1
6
8
.
1
9
5
.
0
.
0
划
分
成
2
7
个
子
网
:
2
7
=
1
1
0
1
1
;
(
2
)
取
得
该
二
进
制
的
位
数
,
为
N
;
该
二
进
制
为
五
位
数
,
N
=
5
(
3
)
取
得
该
I
P
地
址
的
类
子
网
掩
码
,
将
其
主
机
地
址
部
分
的
的
前
N
位
置
1
即
得
出
该
I
P
地
址
划
分
子
网
的
子
网
掩
码
。
将
B
类
地
址
的
子
网
掩
码
2
5
5
.
2
5
5
.
0
.
0
的
主
机
地
址
前
5
位
置
1
,
得
到
2
5
5
.
2
5
5
.
2
4
8
.
0
2
)
利
用
主
机
数
来
计
算
)
利
用
主
机
数
来
计
算
如
欲
将
B
类
I
P
地
址
1
6
8
.
1
9
5
.
0
.
0
划
分
成
若
干
子
网
,
每
个
子
网
内
有
主
机
7
0
0
台
:
(
1
)
将
主
机
数
目
转
化
为
二
进
制
来
表
示
;
7
0
0
=
1
0
1
0
1
1
1
1
0
0
;
(
2
)
如
果
主
机
数
小
于
或
等
于
2
5
4
(
注
意
去
掉
保
留
的
两
个
I
P
地
址
)
,
则
取
得
该
主
机
的
二
进
制
位
数
,
为
N
,
这
里
肯
定
N
<
8
。
如
果
大
于
2
5
4
,
则
N
>
8
,
这
就
是
说
主
机
地
址
将
占
据
不
止
8
位
;
该
二
进
制
为
十
位
数
,
N
=
1
0
;
(
3
)
使
用
2
5
5
.
2
5
5
.
2
5
5
.
2
5
5
来
将
该
类
I
P
地
址
的
主
机
地
址
位
数
全
部
置
1
,
然
后
从
后
向
前
的
将
N
位
全
部
置
为
0
,
即
为
子
网
掩
码
值
。
将
该
B
类
地
址
的
子
网
掩
码
2
5
5
.
2
5
5
.
0
.
0
的
主
机
地
址
全
部
置
1
,
得
到
2
5
5
.
2
5
5
.
2
5
5
.
2
5
5
,
然
后
再
从
后
向
前
将
后
1
0
位
置
0
,
即
为
:
1
1
1
1
1
1
1
1
.
1
1
1
1
1
1
1
1
.
1
1
1
1
1
1
0
0
.
0
0
0
0
0
0
0
0
,
即
2
5
5
.
2
5
5
.
2
5
2
.
0
。
这
就
是
该
欲
划
分
成
主
机
为
7
0
0
台
的
B
类
I
P
地
址
1
6
8
.
1
9
5
.
0
.
0
的
子
网
掩
码
。
3
)
还
有
一
种
题
型
,
要
你
根
据
每
个
网
络
的
主
机
数
量
进
行
子
网
地
址
的
规
划
和
)
还
有
一
种
题
型
,
要
你
根
据
每
个
网
络
的
主
机
数
量
进
行
子
网
地
址
的
规
划
和
计
算
子
网
掩
码
。
这
也
可
按
上
述
原
则
进
行
计
算
。
计
算
子
网
掩
码
。
这
也
可
按
上
述
原
则
进
行
计
算
。
比
如
一
个
子
网
有
1
0
台
主
机
,
那
么
对
于
这
个
子
网
需
要
的
I
P
地
址
是
:
1
0
+
1
+
1
+
1
=
1
3
注
意
:
加
的
第
一
个
注
意
:
加
的
第
一
个
1
是
指
这
个
网
络
连
接
时
所
需
的
网
关
地
址
,
接
着
的
两
个
是
指
这
个
网
络
连
接
时
所
需
的
网
关
地
址
,
接
着
的
两
个
1
分
别
是
指
网
分
别
是
指
网
络
地
址
和
广
播
地
址
。
络
地
址
和
广
播
地
址
。
因
为
1
3
小
于
1
6
(
1
6
等
于
2
的
4
次
方
)
,
所
以
主
机
位
为
4
位
。
而
2
5
6
-
1
6
=
2
4
0
,
所
以
该
子
网
掩
码
为
2
5
5
.
2
5
5
.
2
5
5
.
2
4
0
。
如
果
一
个
子
网
有
1
4
台
主
机
,
不
少
人
常
犯
的
错
误
是
:
依
然
分
配
具
有
1
6
个
地
址
空
间
的
子
网
,
而
忘
记
了
给
网
关
分
配
地
址
。
这
样
就
错
误
了
,
因
为
1
4
+
1
+
1
+
1
=
1
7
,
1
7
大
于
1
6
,
所
以
我
们
只
能
分
配
具
有
3
2
个
地
址
(
3
2
等
于
2
的
5
次
方
)
空
间
的
子
网
。
这
时
子
网
掩
码
为
:
2
5
5
.
2
5
5
.
2
5
5
.
2
2
4
。
5
、
、
A
R
P
/
R
A
R
P
协
议
协
议
地
址
解
析
协
议
,
即
地
址
解
析
协
议
,
即
A
R
P
(
(
A
d
d
r
e
s
s
R
e
s
o
l
u
t
i
o
n
P
r
o
t
o
c
o
l
)
,
是
根
据
)
,
是
根
据
I
P
地
址
获
取
物
理
地
址
的
一
个
地
址
获
取
物
理
地
址
的
一
个
T
C
P
/
I
P
协
议
。
协
议
。
主
机
发
送
信
息
时
将
包
含
目
标
I
P
地
址
的
A
R
P
请
求
广
播
到
网
络
上
的
所
有
主
机
,
并
接
收
返
回
消
息
,
以
此
确
定
目
标
的
物
理
地
址
;
收
到
返
回
消
息
后
将
该
I
P
地
址
和
物
理
地
址
存
入
本
机
A
R
P
缓
存
中
并
保
留
一
定
时
间
,
下
次
请
求
时
直
接
查
询
A
R
P
缓
存
以
节
约
资
源
。
地
址
解
析
协
议
是
建
立
在
网
络
中
各
个
主
机
互
相
信
任
的
基
础
上
的
,
网
络
上
的
主
机
可
以
自
主
发
送
A
R
P
应
答
消
息
,
其
他
主
机
收
到
应
答
报
文
时
不
会
检
测
该
报
文
的
真
实
性
就
会
将
其
记
入
本
机
A
R
P
缓
存
;
由
此
攻
击
者
就
可
以
向
某
一
主
机
发
送
伪
A
R
P
应
答
报
文
,
使
其
发
送
的
信
息
无
法
到
达
预
期
的
主
机
或
到
达
错
误
的
主
机
,
这
就
构
成
了
一
个
A
R
P
欺
骗
。
A
R
P
命
令
可
用
于
查
询
本
机
命
令
可
用
于
查
询
本
机
A
R
P
缓
存
中
缓
存
中
I
P
地
址
和
地
址
和
M
A
C
地
址
的
对
应
关
系
、
添
加
或
删
除
静
态
对
应
关
系
等
。
地
址
的
对
应
关
系
、
添
加
或
删
除
静
态
对
应
关
系
等
。
A
R
P
工
作
流
程
举
例
:
主
机
A
的
I
P
地
址
为
1
9
2
.
1
6
8
.
1
.
1
,
M
A
C
地
址
为
0
A
-
1
1
-
2
2
-
3
3
-
4
4
-
0
1
;
主
机
B
的
I
P
地
址
为
1
9
2
.
1
6
8
.
1
.
2
,
M
A
C
地
址
为
0
A
-
1
1
-
2
2
-
3
3
-
4
4
-
0
2
;
当
主
机
A
要
与
主
机
B
通
信
时
,
地
址
解
析
协
议
可
以
将
主
机
B
的
I
P
地
址
(
1
9
2
.
1
6
8
.
1
.
2
)
解
析
成
主
机
B
的
M
A
C
地
址
,
以
下
为
工
作
流
程
:
(
1
)
根
据
主
机
A
上
的
路
由
表
内
容
,
I
P
确
定
用
于
访
问
主
机
B
的
转
发
I
P
地
址
是
1
9
2
.
1
6
8
.
1
.
2
。
然
后
A
主
机
在
自
己
的
本
地
A
R
P
缓
存
中
检
查
主
机
B
的
匹
配
M
A
C
地
址
。
(
2
)
如
果
主
机
A
在
A
R
P
缓
存
中
没
有
找
到
映
射
,
它
将
询
问
1
9
2
.
1
6
8
.
1
.
2
的
硬
件
地
址
,
从
而
将
A
R
P
请
求
帧
广
播
到
本
地
网
络
上
的
所
有
主
机
。
源
主
机
A
的
I
P
地
址
和
M
A
C
地
址
都
包
括
在
A
R
P
请
求
中
。
本
地
网
络
上
的
每
台
主
机
都
接
收
到
A
R
P
请
求
并
且
检
查
是
否
与
自
己
的
I
P
地
址
匹
配
。
如
果
主
机
发
现
请
求
的
I
P
地
址
与
自
己
的
I
P
地
址
不
匹
配
,
它
将
丢
弃
A
R
P
请
求
。
(
3
)
主
机
B
确
定
A
R
P
请
求
中
的
I
P
地
址
与
自
己
的
I
P
地
址
匹
配
,
则
将
主
机
A
的
I
P
地
址
和
M
A
C
地
址
映
射
添
加
到
本
地
A
R
P
缓
存
中
。
(
4
)
主
机
B
将
包
含
其
M
A
C
地
址
的
A
R
P
回
复
消
息
直
接
发
送
回
主
机
A
。
(
5
)
当
主
机
A
收
到
从
主
机
B
发
来
的
A
R
P
回
复
消
息
时
,
会
用
主
机
B
的
I
P
和
M
A
C
地
址
映
射
更
新
A
R
P
缓
存
。
本
机
缓
存
是
有
生
存
期
的
,
生
存
期
结
束
后
,
将
再
次
重
复
上
面
的
过
程
。
主
机
B
的
M
A
C
地
址
一
旦
确
定
,
主
机
A
就
能
向
主
机
B
发
送
I
P
通
信
了
。
逆
地
址
解
析
协
议
,
即
逆
地
址
解
析
协
议
,
即
R
A
R
P
,
功
能
和
,
功
能
和
A
R
P
协
议
相
对
,
其
将
局
域
网
中
某
个
主
机
的
物
理
地
址
转
换
为
协
议
相
对
,
其
将
局
域
网
中
某
个
主
机
的
物
理
地
址
转
换
为
I
P
地
址
地
址
,
比
如
局
域
网
中
有
一
台
主
机
只
知
道
物
理
地
址
而
不
知
道
I
P
地
址
,
那
么
可
以
通
过
R
A
R
P
协
议
发
出
征
求
自
身
I
P
地
址
的
广
播
请
求
,
然
后
由
R
A
R
P
服
务
器
负
责
回
答
。
R
A
R
P
协
议
工
作
流
程
:
(
1
)
给
主
机
发
送
一
个
本
地
的
R
A
R
P
广
播
,
在
此
广
播
包
中
,
声
明
自
己
的
M
A
C
地
址
并
且
请
求
任
何
收
到
此
请
求
的
R
A
R
P
服
务
器
分
配
一
个
I
P
地
址
;
(
2
)
本
地
网
段
上
的
R
A
R
P
服
务
器
收
到
此
请
求
后
,
检
查
其
R
A
R
P
列
表
,
查
找
该
M
A
C
地
址
对
应
的
I
P
地
址
;
(
3
)
如
果
存
在
,
R
A
R
P
服
务
器
就
给
源
主
机
发
送
一
个
响
应
数
据
包
并
将
此
I
P
地
址
提
供
给
对
方
主
机
使
用
;
(
4
)
如
果
不
存
在
,
R
A
R
P
服
务
器
对
此
不
做
任
何
的
响
应
;
(
5
)
源
主
机
收
到
从
R
A
R
P
服
务
器
的
响
应
信
息
,
就
利
用
得
到
的
I
P
地
址
进
行
通
讯
;
如
果
一
直
没
有
收
到
R
A
R
P
服
务
器
的
响
应
信
息
,
表
示
初
始
化
失
败
。
6
、
路
由
选
择
协
议
、
路
由
选
择
协
议
常
见
的
路
由
选
择
协
议
有
:
R
I
P
协
议
、
O
S
P
F
协
议
。
R
I
P
协
议
协
议
:
底
层
是
贝
尔
曼
福
特
算
法
,
它
选
择
路
由
的
度
量
标
准
(
m
e
t
r
i
c
)
是
跳
数
,
最
大
跳
数
是
1
5
跳
,
如
果
大
于
1
5
跳
,
它
就
会
丢
弃
数
据
包
。
O
S
P
F
协
议
协
议
:
O
p
e
n
S
h
o
r
t
e
s
t
P
a
t
h
F
i
r
s
t
开
放
式
最
短
路
径
优
先
,
底
层
是
迪
杰
斯
特
拉
算
法
,
是
链
路
状
态
路
由
选
择
协
议
,
它
选
择
路
由
的
度
量
标
准
是
带
宽
,
延
迟
。
7
、
、
T
C
P
/
I
P
协
议
协
议
T
C
P
/
I
P
协
议
是
协
议
是
I
n
t
e
r
n
e
t
最
基
本
的
协
议
、
最
基
本
的
协
议
、
I
n
t
e
r
n
e
t
国
际
互
联
网
络
的
基
础
,
由
网
络
层
的
国
际
互
联
网
络
的
基
础
,
由
网
络
层
的
I
P
协
议
和
传
输
层
的
协
议
和
传
输
层
的
T
C
P
协
议
组
成
。
通
俗
而
协
议
组
成
。
通
俗
而
言
:
言
:
T
C
P
负
责
发
现
传
输
的
问
题
,
一
有
问
题
就
发
出
信
号
,
要
求
重
新
传
输
,
直
到
所
有
数
据
安
全
正
确
地
传
输
到
目
的
地
。
而
负
责
发
现
传
输
的
问
题
,
一
有
问
题
就
发
出
信
号
,
要
求
重
新
传
输
,
直
到
所
有
数
据
安
全
正
确
地
传
输
到
目
的
地
。
而
I
P
是
给
是
给
因
特
网
的
每
一
台
联
网
设
备
规
定
一
个
地
址
。
因
特
网
的
每
一
台
联
网
设
备
规
定
一
个
地
址
。
I
P
层
接
收
由
更
低
层
(
网
络
接
口
层
例
如
以
太
网
设
备
驱
动
程
序
)
发
来
的
数
据
包
,
并
把
该
数
据
包
发
送
到
更
高
层
-
-
-
T
C
P
或
U
D
P
层
;
相
反
,
I
P
层
也
把
从
T
C
P
或
U
D
P
层
接
收
来
的
数
据
包
传
送
到
更
低
层
。
I
P
数
据
包
是
不
可
靠
的
,
因
为
I
P
并
没
有
做
任
何
事
情
来
确
认
数
据
包
是
否
按
顺
序
发
送
的
或
者
有
没
有
被
破
坏
,
I
P
数
据
包
中
含
有
发
送
它
的
主
机
的
地
址
(
源
地
址
)
和
接
收
它
的
主
机
的
地
址
(
目
的
地
址
)
。
T
C
P
是
面
向
连
接
的
通
信
协
议
,
通
过
三
次
握
手
建
立
连
接
,
通
讯
完
成
时
要
拆
除
连
接
,
由
于
T
C
P
是
面
向
连
接
的
所
以
只
能
用
于
端
到
端
的
通
讯
。
T
C
P
提
供
的
是
一
种
可
靠
的
数
据
流
服
务
,
采
用
“
带
重
传
的
肯
定
确
认
”
技
术
来
实
现
传
输
的
可
靠
性
。
T
C
P
还
采
用
一
种
称
为
“
滑
动
窗
口
”
的
方
式
进
行
流
量
控
制
,
所
谓
窗
口
实
际
表
示
接
收
能
力
,
用
以
限
制
发
送
方
的
发
送
速
度
。
T
C
P
报
文
首
部
格
式
:
报
文
首
部
格
式
:
T
C
P
协
议
的
三
次
握
手
和
四
次
挥
手
:
协
议
的
三
次
握
手
和
四
次
挥
手
:
注
:
注
:
s
e
q
:
"
s
e
q
u
a
n
c
e
"
序
列
号
;
a
c
k
:
"
a
c
k
n
o
w
l
e
d
g
e
"
确
认
号
;
S
Y
N
:
"
s
y
n
c
h
r
o
n
i
z
e
"
请
求
同
步
标
志
;
;
;
A
C
K
:
"
a
c
k
n
o
w
l
e
d
g
e
"
确
认
标
志
"
;
;
F
I
N
:
"
F
i
n
a
l
l
y
"
结
束
标
志
。
T
C
P
连
接
建
立
过
程
:
连
接
建
立
过
程
:
首
先
C
l
i
e
n
t
端
发
送
连
接
请
求
报
文
,
S
e
r
v
e
r
段
接
受
连
接
后
回
复
A
C
K
报
文
,
并
为
这
次
连
接
分
配
资
源
。
C
l
i
e
n
t
端
接
收
到
A
C
K
报
文
后
也
向
S
e
r
v
e
r
段
发
生
A
C
K
报
文
,
并
分
配
资
源
,
这
样
T
C
P
连
接
就
建
立
了
。
T
C
P
连
接
断
开
过
程
:
连
接
断
开
过
程
:
假
设
C
l
i
e
n
t
端
发
起
中
断
连
接
请
求
,
也
就
是
发
送
F
I
N
报
文
。
S
e
r
v
e
r
端
接
到
F
I
N
报
文
后
,
意
思
是
说
"
我
C
l
i
e
n
t
端
没
有
数
据
要
发
给
你
了
"
,
但
是
如
果
你
还
有
数
据
没
有
发
送
完
成
,
则
不
必
急
着
关
闭
S
o
c
k
e
t
,
可
以
继
续
发
送
数
据
。
所
以
你
先
发
送
A
C
K
,
"
告
诉
C
l
i
e
n
t
端
,
你
的
请
求
我
收
到
了
,
但
是
我
还
没
准
备
好
,
请
继
续
你
等
我
的
消
息
"
。
这
个
时
候
C
l
i
e
n
t
端
就
进
入
F
I
N
_
W
A
I
T
状
态
,
继
续
等
待
S
e
r
v
e
r
端
的
F
I
N
报
文
。
当
S
e
r
v
e
r
端
确
定
数
据
已
发
送
完
成
,
则
向
C
l
i
e
n
t
端
发
送
F
I
N
报
文
,
"
告
诉
C
l
i
e
n
t
端
,
好
了
,
我
这
边
数
据
发
完
了
,
准
备
好
关
闭
连
接
了
"
。
C
l
i
e
n
t
端
收
到
F
I
N
报
文
后
,
"
就
知
道
可
以
关
闭
连
接
了
,
但
是
他
还
是
不
相
信
网
络
,
怕
S
e
r
v
e
r
端
不
知
道
要
关
闭
,
所
以
发
送
A
C
K
后
进
入
T
I
M
E
_
W
A
I
T
状
态
,
如
果
S
e
r
v
e
r
端
没
有
收
到
A
C
K
则
可
以
重
传
。
“
,
S
e
r
v
e
r
端
收
到
A
C
K
后
,
"
就
知
道
可
以
断
开
连
接
了
"
。
C
l
i
e
n
t
端
等
待
了
2
M
S
L
后
依
然
没
有
收
到
回
复
,
则
证
明
S
e
r
v
e
r
端
已
正
常
关
闭
,
那
好
,
我
C
l
i
e
n
t
端
也
可
以
关
闭
连
接
了
。
O
k
,
T
C
P
连
接
就
这
样
关
闭
了
!
为
什
么
要
三
次
挥
手
?
为
什
么
要
三
次
挥
手
?
在
只
有
两
次
“
握
手
”
的
情
形
下
,
假
设
C
l
i
e
n
t
想
跟
S
e
r
v
e
r
建
立
连
接
,
但
是
却
因
为
中
途
连
接
请
求
的
数
据
报
丢
失
了
,
故
C
l
i
e
n
t
端
不
得
不
重
新
发
送
一
遍
;
这
个
时
候
S
e
r
v
e
r
端
仅
收
到
一
个
连
接
请
求
,
因
此
可
以
正
常
的
建
立
连
接
。
但
是
,
有
时
候
C
l
i
e
n
t
端
重
新
发
送
请
求
不
是
因
为
数
据
报
丢
失
了
,
而
是
有
可
能
数
据
传
输
过
程
因
为
网
络
并
发
量
很
大
在
某
结
点
被
阻
塞
了
,
这
种
情
形
下
S
e
r
v
e
r
端
将
先
后
收
到
2
次
请
求
,
并
持
续
等
待
两
个
C
l
i
e
n
t
请
求
向
他
发
送
数
据
.
.
.
问
题
就
在
这
里
,
C
i
e
n
t
端
实
际
上
只
有
一
次
请
求
,
而
S
e
r
v
e
r
端
却
有
2
个
响
应
,
极
端
的
情
况
可
能
由
于
C
l
i
e
n
t
端
多
次
重
新
发
送
请
求
数
据
而
导
致
S
e
r
v
e
r
端
最
后
建
立
了
N
多
个
响
应
在
等
待
,
因
而
造
成
极
大
的
资
源
浪
费
!
所
以
,
“
三
次
握
手
”
很
有
必
要
!
为
什
么
要
四
次
挥
手
?
为
什
么
要
四
次
挥
手
?
试
想
一
下
,
假
如
现
在
你
是
客
户
端
你
想
断
开
跟
S
e
r
v
e
r
的
所
有
连
接
该
怎
么
做
?
第
一
步
,
你
自
己
先
停
止
向
S
e
r
v
e
r
端
发
送
数
据
,
并
等
待
S
e
r
v
e
r
的
回
复
。
但
事
情
还
没
有
完
,
虽
然
你
自
身
不
往
S
e
r
v
e
r
发
送
数
据
了
,
但
是
因
为
你
们
之
前
已
经
建
立
好
平
等
的
连
接
了
,
所
以
此
时
他
也
有
主
动
权
向
你
发
送
数
据
;
故
S
e
r
v
e
r
端
还
得
终
止
主
动
向
你
发
送
数
据
,
并
等
待
你
的
确
认
。
其
实
,
说
白
了
就
是
保
证
双
方
的
一
个
合
约
的
完
整
执
行
!
使
用
T
C
P
的
协
议
:
F
T
P
(
文
件
传
输
协
议
)
、
T
e
l
n
e
t
(
远
程
登
录
协
议
)
、
S
M
T
P
(
简
单
邮
件
传
输
协
议
)
、
P
O
P
3
(
和
S
M
T
P
相
对
,
用
于
接
收
邮
件
)
、
H
T
T
P
协
议
等
。
8
、
、
U
D
P
协
议
协
议
U
D
P
用
户
数
据
报
协
议
,
是
面
向
无
连
接
的
通
讯
协
议
,
用
户
数
据
报
协
议
,
是
面
向
无
连
接
的
通
讯
协
议
,
U
D
P
数
据
包
括
目
的
端
口
号
和
源
端
口
号
信
息
,
由
于
通
讯
不
需
要
连
接
,
所
以
数
据
包
括
目
的
端
口
号
和
源
端
口
号
信
息
,
由
于
通
讯
不
需
要
连
接
,
所
以
可
以
实
现
广
播
发
送
。
可
以
实
现
广
播
发
送
。
U
D
P
通
讯
时
不
需
要
接
收
方
确
认
,
属
于
不
可
靠
的
传
输
,
可
能
会
出
现
丢
包
现
象
,
实
际
应
用
中
要
求
程
序
员
编
通
讯
时
不
需
要
接
收
方
确
认
,
属
于
不
可
靠
的
传
输
,
可
能
会
出
现
丢
包
现
象
,
实
际
应
用
中
要
求
程
序
员
编
程
验
证
。
程
验
证
。
U
D
P
与
T
C
P
位
于
同
一
层
,
但
它
不
管
数
据
包
的
顺
序
、
错
误
或
重
发
。
因
此
,
U
D
P
不
被
应
用
于
那
些
使
用
虚
电
路
的
面
向
连
接
的
服
务
,
U
D
P
主
要
用
于
那
些
面
向
查
询
-
-
-
应
答
的
服
务
,
例
如
N
F
S
。
相
对
于
F
T
P
或
T
e
l
n
e
t
,
这
些
服
务
需
要
交
换
的
信
息
量
较
小
。
每
个
U
D
P
报
文
分
U
D
P
报
头
和
U
D
P
数
据
区
两
部
分
。
报
头
由
四
个
1
6
位
长
(
2
字
节
)
字
段
组
成
,
分
别
说
明
该
报
文
的
源
端
口
、
目
的
端
口
、
报
文
长
度
以
及
校
验
值
。
U
D
P
报
头
由
4
个
域
组
成
,
其
中
每
个
域
各
占
用
2
个
字
节
,
具
体
如
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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