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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61] 2020-10-05_湖北民警用公安系统帮丈夫开展找人、查婚外情业务,获刑4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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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7ckTe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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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10-05_湖北民警用公安系统帮丈夫开展找人、查婚外情业务,获刑4年
湖
北
民
警
用
公
安
系
统
帮
丈
夫
开
展
找
人
、
查
婚
外
情
业
务
,
获
刑
4
年
7
8
9
0
安
全
攻
防
实
验
室
2
0
2
0
-
1
0
-
0
5
丈
夫
利
用
妻
子
的
民
警
身
份
,
通
过
公
安
机
关
信
息
查
询
系
统
获
取
所
需
的
车
辆
行
动
轨
迹
、
航
班
信
息
,
开
展
找
人
、
找
车
、
婚
外
情
调
查
等
业
务
获
利
,
最
终
两
人
因
侵
犯
公
民
个
人
信
息
罪
双
双
获
刑
。
近
日
,
湖
北
宜
昌
市
夷
陵
区
法
院
公
布
的
一
份
一
审
刑
事
判
决
书
披
露
了
这
起
侵
犯
公
民
个
人
信
息
案
的
详
细
案
情
。
宜
昌
市
公
安
局
在
2
0
1
9
年
9
月
3
0
日
依
法
逮
捕
1
0
名
犯
罪
嫌
疑
人
,
今
年
9
月
2
3
日
,
该
案
在
宜
昌
市
夷
陵
区
人
民
法
院
一
审
判
决
。
其
中
,
被
告
人
潘
某
群
与
被
告
人
殷
某
为
夫
妻
关
系
,
案
发
前
,
殷
某
系
武
汉
市
公
安
局
经
侦
支
队
七
大
队
二
级
警
长
。
公
诉
机
关
指
控
,
潘
某
群
以
商
务
咨
询
公
司
的
名
义
,
通
过
网
站
、
微
信
、
Q
Q
等
途
径
招
揽
客
户
开
展
找
人
、
找
车
、
婚
外
情
调
查
等
业
务
。
接
到
客
户
委
托
后
,
殷
某
根
据
丈
夫
潘
某
群
要
求
,
通
过
公
安
机
关
信
息
查
询
系
统
获
取
所
需
的
公
民
个
人
信
息
提
供
给
潘
某
群
。
潘
某
群
手
下
两
人
利
用
潘
某
群
提
供
的
信
息
,
找
到
目
标
对
象
后
采
取
安
装
G
P
S
定
位
设
备
、
蹲
守
、
跟
踪
、
跟
拍
等
手
段
获
得
他
人
实
时
行
踪
轨
迹
等
个
人
信
息
提
供
给
客
户
。
两
名
手
下
与
潘
某
群
约
定
报
酬
每
月
底
薪
4
0
0
0
元
,
每
笔
业
务
再
给
提
成
1
0
%
。
而
潘
某
群
既
单
独
开
展
业
务
,
也
与
本
案
另
一
被
告
人
许
某
进
合
作
,
报
酬
平
分
。
除
了
通
过
殷
某
获
取
公
民
个
人
信
息
,
潘
某
群
、
许
某
进
等
人
也
通
过
购
买
、
跟
踪
等
其
他
途
径
获
取
公
民
个
人
信
息
,
用
于
完
成
委
托
业
务
获
取
利
益
。
根
据
检
方
指
控
,
2
0
1
7
年
至
2
0
1
9
年
期
间
,
潘
某
群
、
殷
某
、
许
某
进
等
被
告
人
单
独
或
共
同
实
施
犯
罪
共
2
7
起
。
其
中
,
潘
某
群
参
与
实
施
2
1
起
,
与
他
人
共
同
获
取
违
法
所
得
3
1
.
5
7
万
元
;
殷
某
参
与
实
施
1
9
起
,
与
他
人
共
同
获
取
违
法
所
得
2
9
.
0
7
万
元
;
许
某
进
参
与
实
施
1
2
起
,
与
他
人
共
同
获
取
违
法
所
得
4
3
.
5
万
元
。
庭
审
中
,
控
辩
双
方
就
指
控
内
容
分
别
发
表
了
意
见
。
法
院
审
理
后
查
明
,
检
方
指
控
的
潘
某
群
和
许
某
进
分
别
参
与
实
施
的
2
1
起
、
1
2
起
犯
罪
及
违
法
所
得
金
额
无
误
,
但
殷
某
参
与
实
施
1
6
起
犯
罪
,
而
非
检
方
指
控
的
1
9
起
,
违
法
所
得
为
2
3
.
1
万
元
。
记
者
梳
理
发
现
,
法
院
查
明
,
殷
某
参
与
的
犯
罪
中
,
多
为
她
查
询
目
标
车
辆
行
动
轨
迹
后
告
知
潘
某
群
,
潘
某
群
与
许
某
进
安
排
他
人
采
取
安
装
G
P
S
、
跟
拍
的
方
式
获
取
该
车
的
实
时
位
置
并
提
供
给
委
托
人
,
获
取
酬
金
。
此
外
,
2
0
1
8
年
1
1
月
2
2
日
,
殷
某
还
将
查
询
到
的
韩
国
人
姜
某
(
音
译
)
的
航
班
信
息
提
供
给
丈
夫
,
本
案
其
他
被
告
人
也
通
过
蹲
守
、
跟
拍
的
方
式
获
取
姜
某
的
行
踪
情
况
。
他
们
将
这
些
信
息
提
供
给
委
托
人
,
共
获
得
报
酬
2
万
元
。
法
院
一
审
判
决
,
潘
某
群
犯
侵
犯
公
民
个
人
信
息
罪
,
判
处
有
期
徒
刑
五
年
,
并
处
罚
金
人
民
币
十
二
万
元
;
殷
某
犯
侵
犯
公
民
个
人
信
息
罪
,
判
处
有
期
徒
刑
四
年
,
并
处
罚
金
人
民
币
六
万
元
;
许
某
进
犯
侵
犯
公
民
个
人
信
息
罪
,
判
处
有
期
徒
刑
四
年
十
个
月
,
并
处
罚
金
人
民
币
十
万
元
。
“
内
鬼
”
不
仅
仅
是
殷
某
。
记
者
注
意
到
,
此
案
中
,
另
一
名
被
告
人
潘
某
文
出
生
于
1
9
9
5
年
,
案
发
前
系
武
汉
市
公
安
局
江
汉
区
分
局
水
塔
街
派
出
所
辅
警
。
潘
某
文
和
其
校
友
柳
某
涛
商
议
后
,
潘
某
文
利
用
可
接
触
公
安
内
网
的
便
利
,
查
询
他
人
包
含
户
籍
信
息
、
住
宿
信
息
、
车
辆
档
案
信
息
及
乘
坐
飞
机
、
火
车
的
轨
迹
信
息
出
售
给
柳
某
涛
,
获
利
8
7
5
5
元
。
后
柳
某
涛
将
从
潘
某
文
处
购
买
的
信
息
通
过
网
络
转
手
出
卖
,
获
利
7
3
5
5
元
。
最
终
,
潘
某
文
也
因
犯
侵
犯
公
民
个
人
信
息
罪
,
被
判
处
有
期
徒
刑
一
年
,
缓
刑
二
年
,
并
处
罚
金
人
民
币
一
万
元
;
柳
某
涛
犯
侵
犯
公
民
个
人
信
息
罪
,
被
判
处
有
期
徒
刑
一
年
三
个
月
,
并
处
罚
金
人
民
币
二
万
元
。
(
原
标
题
:
湖
北
民
警
用
公
安
系
统
帮
丈
夫
开
展
找
人
、
查
婚
外
情
业
务
,
获
刑
4
年
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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