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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5884] 2020-09-23_ISO29151隐私保护认证心得体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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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9-23_ISO29151隐私保护认证心得体会
I
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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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9
1
5
1
隐
私
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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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
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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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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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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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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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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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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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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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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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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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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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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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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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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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5
1
正
文
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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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
域
中
加
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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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
I
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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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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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5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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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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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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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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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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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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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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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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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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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
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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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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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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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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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
措
施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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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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略
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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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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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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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
指
南
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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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
限
制
、
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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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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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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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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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
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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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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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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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
制
目
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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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: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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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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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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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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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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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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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
实
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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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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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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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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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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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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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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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
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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命
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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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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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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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
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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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
措
施
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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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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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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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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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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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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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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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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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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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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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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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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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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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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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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型
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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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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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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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
段
字
段
收
集
收
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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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
域
地
域
是
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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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
是
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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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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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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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
等
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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级
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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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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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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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
系
统
基
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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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
国
内
否
绝
密
X
X
系
统
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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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
地
址
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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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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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
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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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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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
险
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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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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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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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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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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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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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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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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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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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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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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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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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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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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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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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
法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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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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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
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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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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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
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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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
目
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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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
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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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
信
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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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
集
、
处
理
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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储
、
传
输
、
销
毁
整
个
生
命
周
期
中
采
用
的
安
全
控
制
措
施
。
然
后
根
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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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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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9
1
5
1
条
款
附
录
A
各
控
制
目
标
对
应
的
风
险
源
、
风
险
定
义
、
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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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条
进
行
差
距
分
析
,
看
看
公
司
现
在
实
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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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
制
措
施
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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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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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
险
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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并
根
据
风
险
影
响
程
度
与
风
险
发
生
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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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
行
打
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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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
定
每
一
项
的
风
险
值
(
高
、
中
、
低
)
。
所
有
识
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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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
险
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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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
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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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
理
评
审
会
上
明
确
责
任
人
、
风
险
处
置
措
施
和
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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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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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
三
)
适
用
性
声
明
编
写
(
三
)
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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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
声
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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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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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
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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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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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5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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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
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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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
完
成
适
用
性
声
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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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
写
。
I
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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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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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5
1
适
用
性
声
明
可
参
考
信
息
安
全
管
理
体
系
的
适
用
性
声
明
格
式
,
主
要
对
I
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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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9
1
5
1
附
录
A
的
所
有
控
制
目
标
判
断
是
否
适
用
于
企
业
,
并
描
述
企
业
的
控
制
措
施
和
对
应
体
系
文
件
。
如
下
就
是
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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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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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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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9
1
5
1
适
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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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
样
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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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
四
)
管
理
体
系
文
件
更
新
(
四
)
管
理
体
系
文
件
更
新
在
编
写
适
用
性
声
明
的
同
时
也
需
要
根
据
隐
私
风
险
评
估
结
果
和
2
9
1
5
1
条
款
的
内
容
更
新
管
理
体
系
文
件
。
当
时
我
司
的
体
系
文
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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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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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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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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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中
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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隐
私
保
护
政
策
,
包
括
:
《
信
息
安
全
管
理
方
针
与
政
策
》
中
增
加
了
隐
私
保
护
政
策
,
包
括
:
1
.
隐
私
保
护
遵
循
的
法
律
法
规
2
.
隐
私
保
护
组
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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构
说
明
3
.
隐
私
政
策
内
容
要
求
4
.
P
I
I
信
息
收
集
/
处
理
/
存
储
/
传
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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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
求
5
.
隐
私
安
全
评
估
6
.
P
I
I
信
息
对
外
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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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
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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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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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
求
7
.
隐
私
保
护
培
训
B
《
数
据
安
全
管
理
办
法
》
、
《
敏
感
信
息
管
理
规
范
》
中
增
加
《
数
据
安
全
管
理
办
法
》
、
《
敏
感
信
息
管
理
规
范
》
中
增
加
P
I
I
信
息
保
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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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
明
信
息
保
护
的
说
明
对
于
P
I
I
信
息
收
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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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
、
存
储
和
传
输
提
出
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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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
防
护
措
施
要
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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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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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
在
数
据
库
中
加
密
存
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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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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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
前
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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敏
展
示
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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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
及
P
I
I
信
息
处
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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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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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
按
照
隐
私
默
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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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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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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并
在
上
线
前
由
安
全
部
进
行
检
查
。
C
隐
私
政
策
更
新
隐
私
政
策
更
新
隐
私
政
策
参
考
国
标
G
B
T
3
5
2
7
3
-
2
0
1
7
《
信
息
安
全
技
术
-
个
人
信
息
安
全
规
范
》
的
隐
私
政
策
模
板
来
编
写
,
需
要
根
据
业
务
变
化
定
期
更
新
(
主
要
是
个
人
信
息
收
集
使
用
、
共
享
场
景
的
描
述
)
。
P
a
r
t
3
:
过
证
经
验
:
过
证
经
验
t
i
p
s
这
次
由
甲
方
独
立
完
成
I
S
O
2
9
1
5
1
的
体
系
认
证
准
备
,
总
结
下
来
有
2
点
心
得
体
会
:
(
一
)
明
确
组
织
(
一
)
明
确
组
织
P
I
I
角
色
,
选
用
合
适
的
控
制
措
施
角
色
,
选
用
合
适
的
控
制
措
施
审
核
老
师
在
初
审
时
首
先
就
会
询
问
我
们
,
贵
公
司
是
P
I
I
信
息
的
控
制
者
还
是
处
理
者
?
对
于
这
个
问
题
的
判
断
直
接
影
响
着
适
用
性
声
明
中
相
关
控
制
措
施
的
选
择
和
描
述
。
事
实
上
,
收
集
个
人
信
息
的
并
不
一
定
就
是
P
I
I
控
制
者
。
P
I
I
控
制
者
是
决
定
P
I
I
处
理
目
的
和
方
法
的
利
益
相
关
方
。
P
I
I
处
理
者
则
是
代
表
P
I
I
控
制
者
,
按
照
控
制
者
的
指
示
(
一
般
有
合
同
约
定
)
对
P
I
I
信
息
进
行
处
理
。
P
I
I
处
理
者
还
可
能
将
P
I
I
信
息
再
次
分
包
给
其
他
处
理
者
。
举
个
举
个
“
栗
子
栗
子
”
在
2
9
1
5
1
附
录
A
中
,
A
7
.
3
和
A
7
.
5
两
个
控
制
目
标
就
与
P
I
I
的
处
理
者
和
分
包
处
理
者
有
关
。
A
7
.
3
披
露
通
知
:
确
保
P
I
I
处
理
者
向
P
I
I
控
制
者
通
报
任
何
披
露
P
I
I
的
具
有
法
律
约
束
力
的
请
求
。
这
条
控
制
目
标
的
意
思
是
:
P
I
I
的
控
制
者
如
果
将
个
人
信
息
提
供
给
处
理
者
进
行
处
理
,
处
理
者
如
果
还
会
将
P
I
I
信
息
对
外
披
露
,
则
需
要
书
面
告
知
给
控
制
者
。
A
.
7
.
5
披
露
分
包
的
P
I
I
处
置
“
确
保
P
I
I
处
理
者
向
P
I
I
控
制
者
披
露
任
何
分
包
商
的
使
用
情
况
”
这
条
控
制
目
标
的
意
思
是
:
P
I
I
处
理
者
如
果
使
用
分
包
商
处
理
P
I
I
信
息
,
则
应
书
面
告
知
给
P
I
I
控
制
者
。
上
面
这
2
个
条
款
在
实
操
上
采
取
什
么
控
制
措
施
呢
?
对
于
我
司
而
言
,
一
方
面
在
管
理
体
系
文
件
中
增
加
说
明
:
对
于
收
集
到
的
一
方
面
在
管
理
体
系
文
件
中
增
加
说
明
:
对
于
收
集
到
的
P
I
I
信
息
如
提
供
给
合
作
伙
伴
协
助
处
理
的
,
应
在
信
息
如
提
供
给
合
作
伙
伴
协
助
处
理
的
,
应
在
合
同
中
明
确
说
明
处
理
合
同
中
明
确
说
明
处
理
P
I
I
信
息
的
类
别
和
信
息
保
护
要
求
,
合
同
应
有
保
密
条
款
。
信
息
的
类
别
和
信
息
保
护
要
求
,
合
同
应
有
保
密
条
款
。
如
合
作
伙
伴
需
将
P
I
I
信
息
提
供
给
分
包
商
处
理
或
对
外
披
露
,
也
应
在
合
同
或
其
他
书
面
协
议
中
说
明
相
关
情
况
。
另
一
方
面
也
在
公
司
和
短
信
供
应
商
、
基
金
公
司
等
相
关
另
一
方
面
也
在
公
司
和
短
信
供
应
商
、
基
金
公
司
等
相
关
合
作
伙
伴
的
合
同
中
通
过
保
密
条
款
约
定
除
法
律
规
定
和
国
家
监
管
要
求
以
外
,
不
得
将
合
作
伙
伴
的
合
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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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
过
保
密
条
款
约
定
除
法
律
规
定
和
国
家
监
管
要
求
以
外
,
不
得
将
P
I
I
信
息
对
外
披
露
;
对
于
管
理
人
使
信
息
对
外
披
露
;
对
于
管
理
人
使
用
分
包
商
进
行
基
金
销
售
客
户
用
分
包
商
进
行
基
金
销
售
客
户
P
I
I
信
息
处
理
的
场
景
,
也
在
基
金
销
售
合
同
中
披
露
信
息
处
理
的
场
景
,
也
在
基
金
销
售
合
同
中
披
露
P
I
I
信
息
分
包
处
理
者
券
商
的
情
况
信
息
分
包
处
理
者
券
商
的
情
况
,
以
此
满
足
I
S
O
2
9
1
5
1
条
款
的
要
求
。
(
二
)
隐
私
政
策
文
案
需
及
时
更
新
,
配
套
技
术
措
施
也
要
跟
上
(
二
)
隐
私
政
策
文
案
需
及
时
更
新
,
配
套
技
术
措
施
也
要
跟
上
审
核
老
师
在
进
行
现
场
审
核
时
重
点
关
注
的
内
容
就
是
隐
私
政
策
文
本
和
相
关
的
隐
私
保
护
技
术
手
段
。
按
照
审
核
老
师
的
说
法
,
隐
私
保
护
虽
然
标
准
条
文
很
简
单
,
但
是
实
践
过
程
中
却
是
处
处
是
坑
。
而
且
隐
私
保
护
的
合
规
要
求
变
化
很
快
,
2
年
前
的
规
定
可
能
2
年
后
就
会
完
全
改
变
,
企
业
需
要
在
监
管
要
求
出
台
后
快
速
适
应
进
行
业
务
流
程
和
系
统
改
造
才
能
确
保
满
足
合
规
要
求
。
我
司
今
年
就
更
新
过
3
个
版
本
的
隐
私
政
策
,
以
下
列
举
一
些
常
见
的
埋
雷
点
和
避
坑
策
略
。
埋
雷
埋
雷
点
点
1
:
客
户
端
:
客
户
端
A
P
P
是
否
区
分
基
是
否
区
分
基
本
功
能
和
附
加
功
能
?
本
功
能
和
附
加
功
能
?
避
坑
策
略
:
客
户
端
A
P
P
如
果
区
分
基
本
功
能
和
附
加
功
能
,
且
附
加
功
能
会
额
外
收
集
个
人
信
息
的
话
,
应
该
在
隐
私
政
策
中
独
立
说
明
附
加
功
能
收
集
个
人
信
息
目
的
和
业
务
场
景
,
并
让
用
户
对
这
部
分
个
人
信
息
的
收
集
处
理
单
独
进
行
确
认
。
埋
埋
雷
点
雷
点
2
:
客
户
如
何
行
使
拒
绝
、
撤
回
同
意
、
账
号
注
销
的
权
利
?
:
客
户
如
何
行
使
拒
绝
、
撤
回
同
意
、
账
号
注
销
的
权
利
?
避
坑
策
略
:
客
户
拒
绝
隐
私
政
策
收
集
个
人
信
息
,
企
业
在
条
件
允
许
情
况
下
需
要
提
供
A
P
P
的
免
登
录
浏
览
功
能
;
客
户
如
果
想
撤
回
同
意
或
者
注
销
A
P
P
注
册
账
号
,
企
业
也
需
要
给
客
户
提
供
便
捷
的
操
作
方
式
(
A
P
P
自
助
操
作
或
者
客
服
电
话
等
)
,
一
旦
客
户
撤
回
同
意
或
账
号
注
销
后
就
不
能
继
续
收
集
客
户
隐
私
信
息
。
埋
埋
雷
点
雷
点
3
:
:
P
I
I
使
用
期
限
使
用
期
限
到
期
后
是
否
做
了
数
据
删
除
或
去
标
识
化
处
理
?
到
期
后
是
否
做
了
数
据
删
除
或
去
标
识
化
处
理
?
避
坑
策
略
:
首
先
要
根
据
企
业
所
在
行
业
的
监
管
法
律
要
求
明
确
数
据
保
存
期
限
(
比
如
对
我
司
所
在
的
金
融
行
业
相
关
法
律
要
求
建
立
“
客
户
身
份
识
别
制
度
”
,
遵
循
“
投
资
者
适
当
性
要
求
”
,
反
洗
钱
等
法
律
规
定
也
要
求
个
人
信
息
和
业
务
信
息
保
留
更
长
时
间
等
,
这
些
都
是
金
融
科
技
行
业
个
人
信
息
保
护
的
特
殊
规
定
)
,
其
次
在
P
I
I
数
据
使
用
到
期
后
,
停
止
继
续
收
集
数
据
,
并
评
估
采
用
合
理
的
数
据
删
除
(
包
括
备
份
数
据
)
或
去
标
识
化
技
术
方
案
(
如
脱
敏
、
加
密
)
,
这
些
都
应
该
在
隐
私
政
策
中
有
明
确
说
明
。
埋
埋
雷
点
雷
点
4
:
:
P
I
I
信
息
是
否
跨
境
传
输
存
储
?
信
息
是
否
跨
境
传
输
存
储
?
避
坑
策
略
:
需
要
事
先
进
行
P
I
A
隐
私
影
响
分
析
,
了
解
公
司
收
集
的
P
I
I
信
息
是
否
有
跨
境
传
输
和
存
储
的
场
景
,
并
需
要
了
解
各
国
在
P
I
I
数
据
跨
境
存
储
传
输
的
合
规
要
求
(
可
以
由
安
全
部
门
与
合
规
部
门
共
同
确
认
)
,
例
如
欧
盟
国
家
采
用
G
D
P
R
对
数
据
跨
境
存
储
有
严
格
限
制
,
新
加
坡
P
D
P
A
要
求
个
人
信
息
如
果
跨
境
存
储
需
要
签
署
I
T
外
包
协
议
明
确
境
外
数
据
处
理
存
储
的
安
全
保
护
职
责
。
然
后
在
隐
私
政
策
中
描
述
有
没
有
跨
境
传
输
存
储
个
人
数
据
,
如
果
有
的
话
目
前
采
取
了
哪
些
安
全
防
护
措
施
。
埋
雷
埋
雷
点
点
5
:
个
人
信
息
的
共
享
是
否
在
隐
私
政
策
里
有
详
细
说
明
?
:
个
人
信
息
的
共
享
是
否
在
隐
私
政
策
里
有
详
细
说
明
?
避
坑
策
略
:
个
人
信
息
的
共
享
,
包
括
企
业
内
部
共
享
(
集
团
和
下
属
子
公
司
、
公
司
内
部
各
应
用
系
统
)
和
外
部
共
享
两
种
情
况
。
对
于
这
2
种
情
况
,
都
需
要
细
化
描
述
具
体
的
个
人
信
息
共
享
业
务
场
景
、
共
享
数
据
字
段
,
且
用
显
著
的
方
式
(
高
亮
加
粗
等
)
提
醒
用
户
阅
读
,
才
能
满
足
用
户
的
知
情
权
。
更
好
的
做
法
是
,
在
将
客
户
个
人
信
息
提
供
给
第
三
方
前
,
通
过
弹
窗
或
其
他
技
术
手
段
再
次
通
知
客
户
并
获
取
明
确
同
意
,
同
意
选
项
应
默
认
不
勾
选
。
埋
雷
埋
雷
点
点
6
:
隐
私
政
策
用
户
操
作
是
否
数
据
库
中
记
录
操
作
日
志
?
:
隐
私
政
策
用
户
操
作
是
否
数
据
库
中
记
录
操
作
日
志
?
避
坑
策
略
:
对
于
客
户
在
系
统
上
进
行
隐
私
政
策
同
意
的
操
作
,
系
统
应
在
数
据
库
中
至
少
记
录
这
些
操
作
日
志
字
段
信
息
:
用
户
账
号
或
身
份
识
别
号
、
客
户
操
作
结
果
(
同
意
/
拒
绝
)
、
操
作
日
期
和
时
间
、
隐
私
政
策
版
本
号
。
每
一
次
隐
私
政
策
内
容
更
新
时
都
要
推
送
给
用
户
重
新
点
击
确
认
,
操
作
日
志
按
照
《
网
络
安
全
法
》
的
要
求
至
少
需
要
保
存
6
个
月
。
建
立
公
司
的
个
人
隐
私
保
护
体
系
是
个
浩
大
繁
琐
的
工
程
,
需
要
满
足
合
规
要
求
,
建
立
企
业
的
隐
私
保
护
组
织
架
构
、
不
断
调
整
隐
私
政
策
,
并
通
过
内
控
制
度
建
设
和
安
全
技
术
创
新
才
能
有
效
防
范
风
险
。
前
路
漫
漫
,
但
隐
私
保
护
应
该
成
为
企
业
义
不
容
辞
的
责
任
和
生
产
力
,
唯
有
持
续
改
进
方
能
赢
得
市
场
和
客
户
的
信
任
。
作
者
:
诺
亚
控
股
业
务
安
全
中
心
-
V
e
r
n
a
精
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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